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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装修合同那些坑,业主朋友们注意谨慎勿跳

细数装修合同那些坑,业主朋友们注意谨慎勿跳

时间:2016-08-23      来源:xa.qiaozhuangjia.com     作者:巧装家
导语:装修也是一场硬仗,一不小心就掉入装修公司挖好的坑里,一旦装修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注意到,到时候掉坑里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这些坑,谨慎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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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费 人工,设施,监理等 0
  • 材料费 主材,辅材,沙石等 0


装修也是一场硬仗,一不小心就掉入装修公司挖好的坑里,一旦装修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注意到,到时候掉坑里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这些坑,谨慎勿掉。


选好了装修公司,出了相应的设计方案,到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业主童鞋们又开始犯难了?由于自身装修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缺陷,很多业主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由于装修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完成以致于自己走入装修公司的陷阱。俗话说,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签订合同的时候多几个人在场,一起细细研究一下合同是有必要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合同的基本概念,避免上当!~

装修合同的四个基本概念:

1.发包方(甲方):合法拥有住房;
2.承包方(乙方):工商部门登记且有资质;
3.施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无权变更合同;
4.发包人必须“有权装修”

新版合同把装潢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员全部作了明确细致地要求。

1、发包方:合法拥有及有权装修


在明确发包方对要装修的住房是“合法拥有”的基础上,要求发包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发包方承担。这里的发包方,一般应该是房屋的产权人,也就是房屋的拥有者。如系非产权人,在装修房屋之前应该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发包方的这些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往往难以提供。


举个例子,在外地的儿子想委托本地的父母帮自己装修名下的房产,好让自己在回家以后有房子住。作为父母找到装潢公司时,可能无法提供产权证和儿子委托其装修的公证委托书。装潢公司碰到这种情形,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这项工程。所以,新版合同实际上增加了发包方承诺“有权装修”的义务。只要提供出签约方是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则装修合同成立。

2、承包方:企业资质


新版合同规定承包方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且要求有装修的相应资质。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合同在使用说明中,提示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3、施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无权变更合同


关于施工代表问题,新版合同规定承包方(乙方)应指派人员作为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但是对于施工代表的权限问题,往往容易产生争议。


律师友情提示,施工代表仅仅局限于合同履行中的施工环节,也就是施工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修施工任务。但是对于合同履行中的其他环节比如工程款支付,或者合同变更事宜,如设计变更、项目增减等内容,施工代表应该无权代表装潢公司。发包方认定的应该是装潢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装修公司才是对装修工程进行全权负责的一方,这也有效的避免装修公司转包工程之后对于装修过程中出现品质问题的进行责任推诿的情况。

4、施工人员等无权代表公司:防“下出笼”


新版合同规定,凡甲方(业主或发包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装修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这对于遏制员工“下出笼”,保护装潢公司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将更加有利。

封杀“低价钓鱼”


众所周知,装修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揽到生意,一些装潢公司不惜以超低价作为诱惑,只要签下单子,就不怕业主到时不付账。因此,“低开高走”几乎成了装修行业的公开秘密。而业主面对与预算相比差距极大甚至是翻了一番的结算单,也只得无奈接受。而旧版合同对这种“低价钓鱼”并未作出相应规定。新版合同的规定,意味着对装潢公司“低价钓鱼”的报价方式下了“封杀令”,新版合同在装修费用的构成方面也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注意细节,主要体现在下面几方面内容:

1、 总价款包含六个部分,①材料费②人工费③拆除费④清洁、搬运、运输费⑤其他费用⑥管理费⑦税金(3.41%)
(PS:注意税金的部分是由装修公司承担,这也是一些不规范的装修公司容易在此设置猫腻的地方)。
2、由于装修公司的提供配套服务不尽相同,装修的管理费用一般控制在5%~10%范围内。
3、“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4、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都会由于各种原因产生施工项目的变更。因此新版合同中新增了装修实际结算价(甲方客户最终支付的款项)增幅不得超过预算报价5%的规定,消费者还须作出补充约定,方能产生预期约束力。比如约定,项目变更的内容单独结算,并签订单独的变更协议,有关的变更事宜(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的确认必须由双方书面签字确认之后方可进行变更。

有关监理的概念


合同中关于监理的规定,给大家明确一下监理必须是独立于公司的第三方,主要作用是:对装修公司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以最大限度的降低装修的不良后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如果装修公司承诺提供免费的第三方监理服务,应该在装修合同中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效果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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