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照明要考虑灯光光源与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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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照明除了满足照明基本功能外,还具有营造居家气氛、色调调节等功能,但是,居室内各部位功能不同,对光线的需求也不同,只有适应部位功能的光线才是科学合理的,才能给人的视觉和心理带来安定感和舒适感。
适度的光亮令人神往,柔和的光照令人轻松,幽冷的光度令人感觉神秘。客厅的照明可大高于其他区域。主灯要给人以光明,辅灯要创造气氛,射灯要突出装潢,暗灯要体现朦胧。但是,无论怎样安排和设计,最根本的要求是光源和功率的相应配套。居室不同部位的光照要求见表:
房间名称或场所 |
白炽灯(W) |
荧光灯(W) |
一般卧室 |
25 |
10~15 |
起居室 |
40 |
30 |
餐厅 |
40 |
30 |
厨房 |
15 |
8~12 |
卫生间 |
15 |
8 |
客厅 |
100 |
40 |
书桌 |
25~40 |
8~12 |
工作台 |
40~60 |
12~15 |
钢琴 |
40~60 |
20 |
壁灯 |
15~25 |
8~12 |
床头灯 |
15~25 |
8~12 |
在进行居室照明设计时,必须遵循三条规律。
(1)照明一定要保证各种活动所需的不同光照。写作、游戏、休息、会客等等,无论何种活动都应有相应的灯具发挥作用,它应该是科学的配光,使人不觉得疲倦,既利于眼睛健康,又节约用电。
(2)照明要能把房间衬托得更美。光的照射要照顾到室内各物的轮廓、层次,对一些特殊陈设品如摆设、挂画、地毯、花瓶、鱼缸等,还要能美化其色彩。
(3)照明要可靠与安全。灯具不能发生漏电、起火等现象,还要做到一开就亮,一关就灭,要方便使用。